房屋修繕補助想申請低收入戶與健保費問題
我與前妻離婚6年了 兩個小孩一個10歲一個8歲我家人幫我帶生活費 學費 補習費...等 都由我支出 然而我三年前在娶我現在的老婆育有一子由我老婆在家自己帶 最近我工作又不太穩定(打臨工) 因為打臨工 收入不穩定 所以我沒有報過稅我一個人要養三個小孩及老婆 又要負擔房租 水電 一個月8千多塊 小孩奶粉.尿布等等 我跟我老婆名下都沒房子跟車子 我跟我現任的老婆及小兒子租房子住再一起 跟我家人(大兒子二兒子住的地方)附近 台中市 同區請問我是否符合申請低收入戶? 如可以申請的話 需備什麼證件? 還有我跟前妻的兩個兒子三個人都沒健保 積欠15萬左右之前有要辦分期 但工作不穩定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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